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目的1.1 为了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本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辽宁庆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队隐患排查治理
3 定义3.1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事故隐患范围4.1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2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装卸、运输、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损害
4.4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装卸、运输、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 工作程序5.1 技安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车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5.2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技安部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队限期排除
5.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技安部应上报本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理及安全领导小组,由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整改期限,对危险货物运输车队做出局部或全部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技安部督促危险货物运输车队按整改期限彻底完成整改
6 管理与要求6.1 技安部每月会同各相关部门及车队相关管理人员,对本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库、维修场所、装卸过程、以及操作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6.2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技安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车队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6.3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领导小组
方案需包括: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