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耳畸形临床路径(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Ⅱ期))(2025 年版)一、小耳畸形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小耳畸形,扩张皮瓣法Ⅰ期耳后扩张器植入术后注水期和静息休养期结束 (ICD—10:Z47
80)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Ⅱ期)(ICD—9-CM—3:18
79006,18
71007)(二)诊断依据
根据《整形外科学》(主编:王炜,浙江科技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法律规范-整形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典型的小耳畸形扩张皮瓣法Ⅰ期耳廓再造术后外观:患耳残留腊肠状或贝壳状残耳,可见患侧耳后皮肤扩张良好,血管增生明显,无红肿破溃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整形外科学》(主编:王炜,浙江科技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法律规范—整形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Ⅱ期)
(四)标准住院日为 6-7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 ICD-10:Z47
80 小耳畸形, 扩张皮瓣法Ⅰ期耳廓再造术后疾病编码
患侧实施扩张皮瓣法Ⅰ期耳后扩张器植入术后注水期完成 1 个月或以上,可以进入此路径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别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此路径
(六)术前准备 1-2 天
必需的检查项目:(1)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2)心电图、胸片(正位)
以上检查项目一期手术通常已经完成,不需重复
如检查结果距一期时已经超过 3 个月,则需复检
根据病情选择的项目:(1)头部 CT 或 MRI(如合并半侧颜面短小,需听力重建患者); (2)超声心动图(心电图异常者);(3)听力功能测试(需听力重建患者)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抗菌药物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