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检测系统技术要求2025 年 9 月 本技术要求就 CO 检测系统制造事宜,作出了如下规定。本技术要求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 1 技术法律规范1.总则1.1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设备配套,它提出了相关配套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合同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 卖方须执行本技术要求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法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4 合同签订 7 天内,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1.5 设备采纳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中,卖方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1。6 卖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1。7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法律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 ,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引起的变化要求,设备不加价.1.8 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卖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1。9 供方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应为完整的、全新的、合格的、先进和技术成熟可靠的。1.10 若卖方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或签订本技术要求则表示:卖方熟知买方的生产工艺、工况等,无论本技术要求是否做出完整的描述,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均应完全满足买方设备正常生产的要求,实现磨机预定的功能和工艺要求.若生产后,卖方提供产品未能满足现场正常生产需要,则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2.工程概况2。1.1.3 煤质资料序号项目符号单位设计煤种校核煤种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kJ/kg(kcal/kg)20970(5008)19250(4605)2收到基碳Car%53。850。983收到基氢Har%3.693。154收到基氧Oar%6.6910。405收到基氮Nar%0.900.716收到基全硫Sar%0。510。6序号项目符号单位设计煤种校核煤种7收到基灰分Aar%28。4126.768全水分Mar%6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