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PPP 项目照明设施维修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照明设施维修养护标准为加强我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改善城市照明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维修养护目标1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亮灯率达到 98%以上;次干路亮灯率达到 96%以上;支路亮灯率达到 95%以上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 95%以上,有责事故率不高于 0
3.路灯杆体竖向直顺,纵向成线, 灯杆偏斜度不大于 5 度或不偏离 1 个灯杆直径,灯杆横向位置偏移应不大于杆根直径的一半;杆体洁净洁净,无污染、锈蚀或面漆剥落;杆体间距均匀,无缺档断空;灯杆检修口无缺失
4.路灯灯具完好清洁、无破裂、污染和锈蚀,灯罩内的反光器保持光亮,
路灯光源保持完好,照度和亮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主干街路、重点区域的维持照度不低于 30LX,次干道 15LX,支路 12LX
道路照明的维修系数不低于 0
配电箱(柜)保持完整无缺、不渗水、无积灰、无锈蚀
二、维修养护措施1
建立路灯设施巡检制度
主干路、重点路段每日巡检,次干路每周巡检两次,支路、巷道每周巡检一次
建立社会各界监督机制
道路照明专业管理机构接到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后应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并及时组织维护和抢修
定期对路灯杆、灯具进行清洗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重点区域内的路灯杆、灯具随脏随清洗,其它街路上的路灯杆和灯具至少每年清洗两次
发现路灯杆倾斜的,及时扶正
发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有乱贴乱画的,应当及时组织清除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发生故障,应当于发现或者接到报告后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危及行人或车辆安全的,自发现或接到报修后 1 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抢险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应当于 24 小时内修复,严重故障在抢修的同时,1 小时内上报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