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 XXXX 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XXXXX 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车间(室)、班组(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各岗位员工
第二章 考核职责第四条 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
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即公司安委会主任对安委会副主任进行考核,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对各块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各块工作的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车间(室)负责人考核,各车间(室)负责人对职责内的班组负责人考核,各班组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岗位员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技术安全部进行统计汇总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即技术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的归口部门,在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技术安全部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及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技术安全部部长根据各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过程的实际情况和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方面的表现及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进行考核,拟定安全奖惩建议,报安委会审核后,依据安委会批准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决定核算奖惩金额,跟踪财务部兑现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情况
第六条各直管领导对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及岗位员工的考核分值占50%,技术安全部部长对以上人员的考核分值占 50%
第七条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根据各季度考核得分进行综评
第八条 行政后勤部人力资源主管按本办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者跟踪复查,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