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和加强我处的固定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管理的科学化、法律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依据省、市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处固定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法律规范操作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管理、归口使用、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单位固定资产,是指单件(套)设施或设备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可单独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工(量)具、文艺体育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以及其他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第六条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 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 资产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使用部门具体管理,业务部门扎口管理,财审部门账务管理,纪检部门监督管理的综合管理体制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八条 业务部门也称为资产扎口部门,是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部门,指办公室、信息科和财务科
资产扎口部门应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核、登记管理、定期盘点和报废处置等工作,遇到问题,及时沟通
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车辆、通用设备、办公家具以及其他相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