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中惠熙元广场口同编号:发包人:天津市塘沽和利丰投资有限公司设计人:天津天鼎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发包人:天津市塘沽和利丰投资有限公司设计人:天津天鼎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中惠熙元广场项目的电力深化咨询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筑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咨询项目的内容:2
1工程名称:中惠熙元广场电力工程咨询合同E12
3咨询阶段及内容:供电报装前对外电源站点,供电方式进行统一调查及经济对比分析,提供整体供电预备方案及概算,并结合负荷资料表调整负荷计算及配电室的统一分配的电力咨询服务(含土建变电室方案调整)
具体要求见附件
注:以上设计服务内容均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和概算(含外网)
4咨询报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总图及面积指标1设计开始前2负荷资料表及要求1设计开始前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咨询设计文件4套及电子版1套第五条设计收费标准及设计费支付进度:5
1设计收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双方商定,针对中惠熙元广场项目,电力咨询费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
设计人提交电力咨询费文件前,发包人支付电力咨询费总计人民币贰拾万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6
1发包人责任:6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
如因发包人提供设计资料不及时、不准确或不明确而引起设计失误及返工,设计周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