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计2
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法律规范和加强各科室、职能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行为,科学合理购置、分配、使用医院固定资产,进一步促进医院固定资产使用效能的发挥,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医院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并在使用过程总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 2 条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三账一卡管理,即: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分类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第二章 固定资产分类第 3 条 固定资产需要按不同标准分类
按经济用途,医院固定资产可分为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和医疗服务用固定资产
第 4 条 按使用情况,医院固定资产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
第 5 条 按自然属性分类,医院固定资产可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房屋和建筑物,指医院拥有和控制的房屋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包括门诊、病房、影像室、制剂室等医疗服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职工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专用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具有专业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 CT、手术台等
一般设备,指医院持有的通用性设备,办公家具、交通工具等
其他固定资产,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图书
第三章 外购固定资产验收第 6 条 采购设备运到后,设备处和设备使用部门应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列《设备开箱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