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费用报销制度一、基本原则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法律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日常费用支出,特制定本报销制度
本报销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日常费用分为差旅费、办公用品费、业务招待费、教育及培训费和会议费等
对外付款、大宗商品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和非公务借款等事项不在本制度法律规范内
二、日常费用审批、审核、复核与公务借款(一)日常费用审批、审核和复核1、公司负责人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公司日常费用报销的审批权限原则上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审批
2、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范围;涉及较大特别费用报销的可以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联合审批
3、费用报销的批准方式应当为书面方式,不得以口头、电话、传真和邮件等方式替代
4、公司负责人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代行审批权,并告知公司财务负责人;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公司负责人事后应及时补签批准手续或补办书面授权手续
5、公司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未经过审核人审核或审核但未通过的报销以及不合法规规定的报销,审批人不得审批,若签字审批则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负责
6、费用审核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对经过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费用报销单据从票据的合法合规性、金额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角度进行审核;对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应在相应单据上签名并注明“已审核”字样
7、审核人不得在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上签名
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当按《会计法》的规定处理: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对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应退回报销人更正补充
因失职造成审核错误的,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8、出纳人员在付款前应当对已获批准的报销单据进行金额的正确性和手续的齐备性复核,若发现错误或遗漏时不得付款,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由财务负责人依法、依规处理;出纳人员未经复核即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