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章 xx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 公司名称: 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及期限第四条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第五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第六条 营业期限:长期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出资情况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第八条 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 xxxxx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出资额:5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出资时间:xxxx 年 xx 月xx 日注册资本全部到位。第九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第十条 本公司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六章股东的职权第十五条股东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或更换非由职工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