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水泥公司能源管理工作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电、水、油、煤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
二、总则 1、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
3、各科室必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
4、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加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利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三、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1)能源管理涉及到公司各个方面和生产的全过程,它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管理工程,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2)能源管理实行公司、车间二级管理体制
公司设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对能源管理进行决策;各车间(科室)、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逐级管理机制能源管理责任人,这样形成公司能源管理网络
(3)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生技科为专职职能部门,与其他科室能源管理员一起,负责办理和协调日常事务
各车间(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设置兼职能源管理员
四、用电管理制度 1、设备动力科必须努力确保全公司的电力正常供应,并督促与检查各车间及其各部门经济合理用电
2、生产技术科应对公司生产合理调度,对一些重大耗电设备,应尽量使其集中生产,并严格控制开动班次,尽量提高负载率,降低其单位电耗
3、为节约电能,车间作业区严禁使用白炽灯,逐步改用高效节能灯具
4、严格控制电加热器(小太阳、电暖气)的发放、使用
凡生产必须用电加热器(小太阳、电暖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