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职工食堂管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全行员工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维持广阔职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我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食堂设置相关规定 1.各乡镇网点以分行为单位,每个分行设置 1 个食堂;城内网点以县合行为单位,食堂统一设于合行
2.食堂管理人员:各分行由主任指定 1 人负责;合行由办公室兼管
食堂管理人员应做好有关物资采购、使用的管理及监督工作,做好相关收支账务统计、管理等
3.就餐人员:合行食堂就餐人员为城区 3 个网点及合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各乡镇分行就餐人员为各分行职工
第三条有关费用开支的规定 1.合行食堂工勤人员工资标准:合行聘请 1 名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一日三餐及食堂卫生
2.职工伙食费标准:城区 3 个网点及管理部门职工每人每月自付部分元伙食费,合行每月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各乡镇分行伙食费合行每月每人补助适当伙食补贴
以上费用由力资源部制表,由营业部按月划至食堂管理人员、各分行帐户
食堂费用均在此范围内据实列支(补贴含 1 水、电及煤气费用)
3.职工家属(成人)就餐标准 500 元/月,其中早餐 130 元/月,中餐 210 元/月,晚餐 160 元/月
4.职工家属(小孩)就餐标准:150 元/月,其中早餐 40 元/月,中餐 55 元/月,晚餐 55 元/月
5.职工家属、亲戚、朋友单吃的按 9 元/餐收取
6.就餐时只限于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及餐具带回家请就餐人员自觉遵守
食堂工作人员负有监督责任
7.就餐时间:就餐时间以合行作息时间为准
请各就餐人员严格按时间进行就餐,禁止在非就餐时间进入食堂
若不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处罚 100 元,食堂工作人员负有督责任,若发现有员工在非就餐时间进入食堂吃饭的,对工作人员一并处罚 100 元
第四条食堂伙食要求 1.厨师要精心安排每天的菜单,并于前一天将第二天食堂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