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 请 表( 20** 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广州市* ** *有限公司 (按营业执照填 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按营业执照填写) 注册号:4401 * *** **** **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法定代表人:*** (按营业执照填写 ) 联系电话:13 * * ******* ( 按实际情况填写 ) 经办人:* * * (按实际情况填写 ) 经办人办公电话:* ******* (按经办人实际情况填写 ) 经办人手机号码:13** **** * * * (按经办人实际情况填 写) 传真号码:**** ** ** (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电子邮箱:* * * *** @ * * * .com (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所属协会:* ** * 协会 (按协会名称填写,没有所属协会可不填) 协会电话:***** ** * (按所属协会实际情况填写 ) 填表日期:** * * 年 ** 月 * *日 监制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 州 企 业 信 用 促 进 会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 除不可抗力、 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 100%;(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五)企业经营效益好, 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六)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二、提交材料申请企业应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份;(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一份;(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一份;(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首次申请的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 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推举的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同时还须提供一份《参加连续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申请表》到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在市工商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