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操作人员培训“师带徒”管理办法1
总 则本办法旨在帮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岗位,掌握工作技能,建立人力资源储备库,建设公司人才梯队,同时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同度,增强归属感,提高员工队伍稳定性
适用范围新入职直产员工、质检员、设备维修学徒工及其他上岗实习周期较长技能操作型岗位的蓝领及辅助蓝领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推动师带徒计划并监督实施效果,跟踪被辅导员工学习成长情况及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组织技能综合考评工作,并评定师傅工作成果
2 师傅负责传授专业技能、指导工作方法、端正工作态度;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被辅导员工成长情况及考评等工作
3 技能考评小组负责对被辅导员工进行技能综合考评,鉴定师傅工作成果
考评小组由相关各部负责人、高级技师及相关技术人员等组成
4.实施细则4
1 师傅资格师傅由部门领导初审推举,人力资源部根据选拔标准及原则审核批准
具体选拔标准如下:技术类:在公司任职 1 年以上,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被公司评为技术骨干的人才
操作类:在公司任职半年以上,近 3 个月内无人为质量问题或人为工作失误,无安全事故,具备多能工技能的一线人员
2 师徒配置员工分配到相应岗位后,根据其培育方向,由部门负责人为其配置师傅,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
为营造“师带徒”良好氛围,鼓舞班组符合任职资格的员工积极参加“师带徒”活动
在班组师资力量充足的情况下,禁止出现一人连续带徒现象
若师资有限,一名师傅原则上最多可同时配置 2 名学徒
3 辅导周期辅导周期自确立师徒关系到完成员工技能鉴定为止,具体时间要求如下:员工类别20848 5170 兰22187 56AB 嚫 eJ
39070 989E 颞34327 8617 蘗辅导周期备注直产工人3 个月质检员3 个月设备维修学徒工3—6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