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公路工程名词术语——1StandardofTechnicalTermsforHighwayEngineeringJTJ002-87 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日期:1988 年 1 月 1 日 编制说明《公路工程名词术语》编制工作始于 1981 年,系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王清池、王鸣岗、李章昭、毕旌扬等负责起草,1982 年编出了初稿,发送到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和有关设计、科研和大专院校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于 1983 年编出了第二稿,并于当年在四川峨嵋召开了有公路系统、城建系统及大专院校等 35 个单位参加的讨论会,会后根据讨论的意见又做了整理修改,于 1984 年完成了送审稿,1985 年 1 月交通部公路局以(85)公路技字 5 号文对送审稿做了批复,提出了进一步修改补充的意见,随即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组织曹家庄、樊凡、何修美、孙立仁等对送审稿重新做了修改,于 1985 年 11 月在江苏镇江召开了评议会,会后又做了整理补充修改,最后完成了定稿工作,报交通部批准。本标准分十四章,共收词目 924 条。前三章主要是一般性名词术语和部分交通工程方面的词,其中第一章一般术语,第二章公路类型,第三章公路交通。第四至十一章主要是与工程实体有关的名词术语,其中第四章公路组成,第五章勘察与选线,第六章路基工程,第七章路面工程,第八章桥涵工程,第九章隧道工程,第十章养护与管理,第十一章工程材料与试验。后三章是试验仪具、施工机具和交通管理方面的名词术语,其中第十二章检测仪具和材料试验仪具,第十三章施工机具,第十四章交通管理.本书书末还附有中英文名词对比。 第一章一般术语第1.0.1条 公路联结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等,主要供汽车行驶、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第 1.0.2 条 道路供各种车辆(无轨)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林区道路、厂矿道路及乡村道路等。第 1.0.3 条 公路工程以公路为对象而进行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及其所从事的工程实体。第 1.0.4 条 公路网一定区域内相互连路、交织成网状分布的公路系统。第 1.0.5 条 公路(网)密度一定区域内的公路总里程与该区域面积之比.第 1.0.6 条 公路等级根据交通量及其使用任务、性质,对公路进行的技术分级。我国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将公路划分为高速公路和一、二、三、四级公路。第 1.0.7 条 公路自然区划根据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