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推动建立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部制定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的总要求,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作为当前和今以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仔细组织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机制建设,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安全进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各项工作 部安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部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基本法律规范;各业务主管司局应按职责分工,在负责领域内组织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具体制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判定指南,指导有关工作开展。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讨论和部署,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负责领域内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法律规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规范开展相关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结合行业实际,分领域稳步推动 推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的改革进展任务,难度大、任务重,需要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稳步推动、持续完善。要在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率先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在其他领域可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实施。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要充分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和现有工作基础,并在实践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