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的通知 2025—07-01京建科教〔2025〕462 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25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25]73 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讨论所主编的《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已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 DB11/ 641—202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为 J11329-2025,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市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工程按本规程执行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讨论所负责解释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北京市《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DB11∕641-2025目 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保修范围5 保修期限6 保修要求1 总 则1
1 为了加强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管理,维护商品住宅所有权人与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明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的工程质量保修
3 本规程是北京市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专项标准,商品住宅质量保修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程的规定
2 术 语2
1 商品住宅 commercial residential buildings由建设单位建设并销售,由买受人通过合法交易方式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