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控制和避开发生各种人身和设备事故,法律规范电力生产的工作秩序,强化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措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同时参照电力系统的有关实践经验,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办理工作票的范围及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工作票的执行规定及检查与考核等内容。热机及电气工作票的使用通则和工作票检查考核办法.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一节 办理工作票的范围及填写要求第四条 凡在生产现场(包括生活、基建与生产设备系统有关连的设备)进行检修、检查、安装、清扫或改进时,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电、停汽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都必须办理工作票手续.严禁无票工作.第五条 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填写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笔,不准使用红色笔或铅笔。第六条 工作票一式两份,填写内容正确,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热机工作票不准涂改的内容如下:1、工作内容;2、设备的名称、编号;3、计划工作时间4、设备(阀门)的开、停(关)。电气工作票中不准涂改的内容如下:1、工作地点;2、设备名称、编号;3、接地线装设地点;4、计划工作时间。第七条 工作票中上述内容如有涂改则原票作废。除上述内容外若个别字有改动,应由填写者本人改动并签字或盖章.第八条 填写后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签名后方可执行.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员为:生产副总经理、生技科副科长、检修班长、各专业技术员.第二节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九条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熟悉设备和系统设备特性,了解设备运行方式;2、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3、掌握检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状况;4、了解检修工艺及工作许可检修时间.第十条 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工作是否必要和安全;2、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常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第十一条 工作票许可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工作票许可人一般由当值值长、运行班长担任,或经考试合格,由生技科批准人员担任.第十二条 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检修措施设备与运行(带电)设备是否确已隔开(断开);3、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