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广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1
行道树(1) 乔木主干直立,倾斜树不得超过该路段植株总数的 5%,树木分叉离地面高度不低于 2
3 米,同一路段的同一树种树型及高度保持一致
(2) 树木生长旺盛,叶色浓绿,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
(3) 每年定期对各种规格的行道树进行修枝整形,及时清除萌枝、下垂枝、内堂枝、病虫害枝,保持树冠完整美观;种植 5 年内胸径在 13 公分以下的乔木保证每年修枝整形 2—3 次;胸径在 14 公分以上的乔木保证每年修枝整形 1-2 次
(4) 及时松土、除草、开窝、施肥,做到树穴位土壤无板结和缺水肥现象;胸径在 20 公分以下的乔木树穴每年除草 6—8 次,淋水 48 次以上,施复合肥 3 次(每次每株 0
胸径在 20—30 公分的乔木每年淋水 12 次以上
观花果树及棕榈科植物每年要施复合肥 2—3 次(每次每株 0
(5) 全路段无缺株,补植树木应保持与原品种规格一致
(6) 防护设施保持完整,树上无钉挂物
(7) 乔木主干每年涂白一次,涂白高度在地面以上 1
2 米,涂白要均匀,边缘线要直
绿篱、灌木(1) 保持绿篱完整无缺口,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浓绿
(2) 绿篱每年进行修枝整形 12—14 次,保证各面线条美观、流畅、灌木丛根据不同品种修剪 2-3 次
(3) 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全路段绿篱无病虫害
(4) 每年进行松土施复合肥 4—6 次(每次每平方米 0
5 公斤),淋水 180 次以上,做到土壤疏松、无板结和缺水肥现象
花坛(1) 灌木花坛: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浓绿,配置合理,各种植物层次分明,色彩鲜艳;每年进行修剪整形 12—14 次,做到造型美观,线条流畅;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花坛内无病虫害;每年松土施复合肥 4 次(每次每平方米 0
5 公斤),淋水不少于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