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河 南 省 建 设 厅 制备 案 须 知一、办理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 5 日前,须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建设局窗口领取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必须到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所有备案文件:1、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填写
2、字迹清楚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3、所有签字档,一律由本人手写签字
三、文件要求:1、备案表第一页由建设单位填写,第二页“竣工验收意见"栏由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分别填写,其余由备案部门填写,一式三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同时提交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各一份,均须报送原件
3、工程施工许可证:报送原件
4、工程规划许可证:报送原件
5、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报送原件,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意见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包括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G
1-1 至表 G
1-4),均须报送原件
7、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报送原件,包括工程质量监注册登记表和监督书
F€39923 9BF3 鯳 36436 8E54 蹔 µ-25442 6362 换 J8、按消防、环保、电梯有关部门规定应出具的准用许可证:报送原件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报送原件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报送原件
11、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报送原件,由建设单位填写
12、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约定比例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中无争议部分办理工程结算的有关凭证: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报送原件
13、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颁发,报送原件
说明:以上要求中,第 3、4、5、8、13 款,若无法报存原件,须出示原件审查,将原件复印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