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TCJS/Q—HB—001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第 1 页 共 7 页 第 1 次修改1、目的:为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环境保护进展战略,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环境管理的监督职能作用,促进铜城建设公司经济建设的可持续进展,有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铜城建设公司各级人员
3、术语、定义:环境保护 管理 责任制 4、相关人员环保责任4
1 领导班子成员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4
1 董事长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
(一)对铜城建设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负责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近期计划和长远规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公司生产区域环境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及时讨论解决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相应决策并组织实施
(四)审定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组织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督促检查铜城建设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六)检查指导班组其他成员及各基层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七)如实向集团公司报告本单位环境保护事故
(八)组织、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 党委书记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一)督促行政领导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督、保证的领导责任
(二)对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实施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监督、检查各级干部贯彻环境保护责任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并向行政领导通报情况,督促整改
(四)仔细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促进党员在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