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71-92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3 年 7 月 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911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 25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72 —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8—92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9—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 199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 年 12 月 修 订 说 明 本法律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 25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修订过程中,法律规范组进行了广泛调查讨论,仔细总结了原法律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法律规范共分五章和一个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