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71-92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3 年 7 月 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911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 25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72 —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8—92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9—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 199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 年 12 月 修 订 说 明 本法律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 25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修订过程中,法律规范组进行了广泛调查讨论,仔细总结了原法律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法律规范共分五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弱电回路抗干扰、静态保护和微机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本法律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直接函寄本法律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 源 部 37640 9308 錈 137809 93B1 鎱|+38255 956F 镯 21735 54E7 哧1990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保证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安全运行,制订本法律规范. 第 1.0.2 条 本法律规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