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定点拆解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舶[2025]642 号各直属海事局、有关拆船单位: 为加强对船舶拆解作业的防污染监督管理,法律规范拆船业秩序和船舶拆解单位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5 年第 7 号),我局组织制定了《船舶定点拆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各有关海事局应仔细做好本办法的宣贯和落实工作,严格打击非法拆船行为。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船舶定点拆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船舶拆解作业的防污染监督管理,法律规范拆船业秩序和船舶拆解单位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和《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5 年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的船舶拆解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船舶拆解活动,是指在水上和综合港区水域拆解船舶.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负责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各直属海事局负责船舶拆解地点的确定和公布。第五条 船舶拆解地点应经海事管理机构确定。未经确定船舶拆解地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船舶拆解作业。船舶必须到海事管理机构确定公布船舶拆解地点的船舶拆解单位进行拆解.第六条 船舶拆解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进展趋势,结合当地的特点、环境状况和技术条件,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船舶拆解地点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第七条 船舶拆解地点应符合安全作业、预防污染及通航安全的有关要求。在下列水域禁止规划船舶拆解地点:(一)在饮用水源地、海水淡化取水点、盐场、重要的渔业养殖场、海水浴场、风景名胜区、生态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桥梁上下游 100 米范围内;高压线垂直投影上下游 50 米范围内;居民住宅区、客运码头、渡口上下游 300 米范围内.39129 98D9 飙 C`28860 70BC 炼 135642 8B3A 謺 29306 727A 牺第八条 申请确定船舶拆解地点的船舶拆解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二)符合《安全与环保拆船国际公约》及适用于我国有关国际公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