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奥莱尼亚服装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许昌奥莱尼亚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除外)的全体员工。第二条 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薪酬平台,实现按价值付酬,促进内部公平, 起到激励、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第三条原则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 性的原则。(一)公平性指公司员工薪酬水平要与所在地区商处行业或同等规模的企业 类似职务的薪酬应基本相同;员工所获得的薪酬应与对企业作出的贡献成正比.(二)竞争性是指在社会与人才市场中,公司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三)激励性是指在公司内部各级职务的薪酬水准上,适当拉开差距,真正 体现薪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四)经济性指薪酬水平要考虑公司实际能力的大小。(五)合法性指公司的薪酬制度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第四条依据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员工的工作量、职务的高低、技术和能力水平、工作条 件、工龄、企业负担能力、地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 活费用与物价水平。第五条总体水平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进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第二章 薪酬体系第六条公司员工薪酬体系分别釆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与岗位相关的市场工资加绩效制.第七条 适用于本薪酬体系的人员为公司常设在编员工.临时工、小时工、企业顾问、特聘律师等均不纳入其中。第八条 享受年薪制得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第九条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目前包括除了工勤职系外的所有员工。第十条 对于工勤职系采纳市场工资加绩效制。其特征是按地区劳动力市场行业指导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加绩效水平,按月支付。第十一条 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一)岗位工资包赁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浮动工资包括年底奖金、特别奖励等;(三)附加工资,包括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等.第十三条 岗位工资(一)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月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附加工资 (三)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确定,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四)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