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及礼仪行为法律规范1. 总则 1. 1 制定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则,以便执行
1.2 适用范围: 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均须遵守本守则
1.3 权责单位: (1) HR 部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基本守则 培育和造就一支品行优良、业务精通的团队,是公司做大做强的根本条件之一
为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形成符合金岩控股绵阳分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拥有良好工作风貌的团队,每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下列各项原则:2
1 员工无论在任何场合,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履行公民义务,员工不得参加法律禁止的活动
员工应以自己的诚实行为赢得同事和公众的充分信赖
2 员工无论在任何场合,均应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避开因自己的不良言行给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害,禁止员工以公司的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3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时,应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
遇有超越自己权限范围的事情,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不得擅自做主
如遇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及时汇报
4 员工接待客户及合作单位应做到态度谦和,使用礼貌语言,不得故意冷落、怠慢客户及合作单位,表现出专业的工作态度
为进展公司业务,要与客户及合作单位保持良好的商业伙伴关系,不得与客户争吵
5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乐业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发挥主人翁精神,为公司的进展积极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聪慧才智
敢于不耻下问,有任何疑问的事情一定要问清楚再执行
要注意通过不断地培训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并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指导自己的工作,对工作质量的要求必须是精益求精,努力制造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
6 员工应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