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是重点标记,红的是备注提示,蓝色的主要法规条款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考点 1】:法的形式 7 种,除国际条约之外的 6 种形式的制定主体 宪法: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
法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又称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 注意《民法通则》也是法律 【考点 2】:(一)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二)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别情况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1 )同一机 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2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3)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 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考点 3】: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项目经理部与企业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委托代理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考点 4】: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