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以下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单称“一方",合并称“各方") 鉴于: 1、各方系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占公司XX 的股权;乙方占公司 XX 的股权;丙方占公司 XX 的股权
2、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进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拟在公司股东大会中实行“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
3、为明确协议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1、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进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均应实行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协议双方事先确定的一致的投票意见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2、各方应实行一致行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董事、监事、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酬劳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的其他职权
2、实行一致行动的方式为: 就有关公司经营进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实行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