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2025 年 8 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期限: 。 出资金额:5 名投资人,出资总额 万元。投资人 投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第三条 本合作社根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 本合作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成员提供提子苗木购买、种植以及提子的销售、运输等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二章 成 员第五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 80%以上)。 第六条 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根据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判和建议; (六)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七条 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根据约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根据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进展; (四)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入社出资;不得以已缴纳的入社资金抵消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