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及商管合同出租方(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贵州鼎恒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鉴于甲方所拥有的租赁物业属室内商铺,业主分散,采用自主招租,分散经营的方式不利于新商场的整体发展和推广,不利于甲方商铺的保值、增值
为实现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并委托乙方进行统一招商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物业描述1、甲方所拥有的租赁物业,以下简称“该商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一层号,该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提供相关权证签章有效)
2、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用于统一招商经营;甲方保证对该商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二、租赁物业用途乙方租赁该商铺用途为商业门面房使用或由乙方根据商业经营需要使用
三、租赁及商管期限1、本合同租赁期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此期间包含商场工程装修及验收期、商铺装修及验收期、经营免租期)
在此期间,无论甲方何时交付该商铺给乙方承租和招商经营,本合同期限内该租赁期限均不予变更
2、乙方的商业管理期限与租赁期限一致,甲方不得无故取消乙方的商业管理权
四、租金、租赁期间的费用及商业管理费用1、在租赁期内,因该商铺经营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空调费由乙方承担缴纳
2、除约定的租金外,乙方转租该商铺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该商铺而获得的所有收益全部归乙方享有,同时乙方按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税款
3、租金和相关费用的抵销:(1)甲乙双方同意商场进入正式营业期,乙方所租赁的商铺产生实际租赁收益起核算甲方的租金,乙方按所租赁商铺套内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核算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乙方支付甲方的租金为人民币(¥:)元/月
(2)租金的抵销:甲方同意乙方无需事先取得甲方认可即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对商铺进行整体设计、装修、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