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为明确专项经费使用法律规范,明确项目支出的审批流程和具体要求,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办法》、《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研发部为科技项目的主管部门,公司财务部为专项经费的管理部门
必须全部纳入公司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 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
研发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类别的确认,项目合同的签订与项目的管理,并配合财务部做好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研发部指定专人负责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严格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和批复的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条 项目预算应当根据项目讨论的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做到真实、合理
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根据有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执行
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完成所必要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税赋等因素编制预算,作为项目承接谈判与项目执行参考依据
第四条 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职责权限
申请国家专项经费项目,财务部应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书
项目负责人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专项经费预算的管理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项目经费预算报表编制格式及项目内容说明的要求填报预算,开支的具体类别和预算额度应考虑周全,避开遗漏
特别是对于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管理费等支出应依据充分、测算准确,避开决算超支
二、项目支出预算应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