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片区直管公房(廉租房)搬迁补偿协议甲 方:西乡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乙 方:征收方:西乡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为了改善东关片区人居环境,加快县城经济进展,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政府将对东关片区实施拆迁改造。现结合《公房租赁合同》第十一条、《西乡县廉租房租赁合同》第九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甲方将对乙方租赁的直管公房(廉租房)依法予以收回,现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如下。一、房屋座落:西乡县城关镇马道口 1 号楼 单元 ,房号 ,面积 平方米。二、搬迁内容: 电、自来水、电话、网络、电视、宽带网络及灶、案板等室内设施,每户按 2000 元补偿,自行维修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三、搬迁补助费按每户 1200 元一次性发放。 四、其它补偿内容: 五、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六、搬迁期限:凡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前,乙方主动腾空房屋并交清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的,甲方将从 5 月份开始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只限于廉租房住户,公租房不予补贴)。甲方:西乡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乙方:征收方审核意见: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