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法律规范的薪酬绩效管理办法,使薪酬调整、激励有可遵循的依据,根据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政策及实际特点,制定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本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强调以职能、职责、才能、素养等为依据制订薪酬绩效标准,以职务承担者所担当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结果,作为绩效的主要因素和核发薪资的依据
公司提倡:强化贡献、强化能力、强化职责、市场化的分配原则,体现绩效和结果的统一,同时在设计及管理薪酬绩效体系的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和激励原则
适用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工作
工资序列:3
员工工资序列适用范围详见《东方日升职位序列表》
薪酬体系说明:4
薪酬绩效结构包括: 职务工资(A)、月(季)考核工资(B1)、年度效益浮动工资或十三月工资(B2)、福利津贴(C)、加班工资五部分构成,其中职务工资(A)、月(季)考核工资(B1)、年度效益浮动工资或十三月工资(B2)三部分构成年工资 100%
月职务工资(A)=职位薪资(A1)+职级薪资(A2);4
年度效益浮动工资(B2)=视效益情况而定;十三月工资(B2)=月职务工资(A);4
月度工资=职务工资(A)+考核工资(B1)×考核等级系数+福利津贴+加班工资;4
年总薪酬=月度工资×12+【十三月工资(B2)或年度效益浮动工资(B2)×年终效益系数×个人绩效等级系数】+福利津贴+加班工资;4
职务工资(A):指公司根据各系列人员的职位、技能、贡献等制定的薪资等级标准(详见《东方日升年薪制薪酬结构表》)
考核工资(B1):指公司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工作成果和表现经考核后计发的工资
福利津贴(C):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制定的各类政策性、福利性的补贴、补助、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