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郡小学老师绩效奖励工资实施总方案(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省、市、区教育局关于老师绩效工作考核的会议精神,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新时期老师绩效津补贴发放标准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导向功能,使我校管理更加科学、更加高效
二、绩效奖励工资的构成及标准:1、绩效工资分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30%
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进入财政工资统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政按月直接拨付给学校,各学校根据绩效考核方案对教职工进行考核,以按月和按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放,原则上一半按月发放,一半按期发放
本方案即只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进行制定实施考核方案
2、学校老师绩考核发放工资来源于学校全体老师绩效工资总量的30%,即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提取标准为小高职称 830 元/人·月、小一职称和科员 772 元/人·月、小二职称为 757 元/人·月,待评和新进人员为592 元/人·月、代课老师为 360/人·月、高级工人职称为 780/人·月
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分两部分发放,即一半对应老师月绩效工作考核发放,一半对应老师期末绩效工作发放
3、年度中老师出现职称晋级情况,根据上级认定的时间和级别,逐月对应上级拨款,分时间段相应提取 30%的奖励部分纳入学校老师绩效工作考核来实施发放
三、实施对象:1、东郡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和代课老师
2、以下老师分别采纳不同方式考核,即:(1)借调老师:在借调单位考核,并由借调单位发放其绩效工资
(2)支教老师:在支教单位考核,并由支教单位向本校书面反馈考核情况,由本校发放其绩效工资
四、实施原则:1、以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原则:学校所有的管理行为都是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实施的管理,老师绩效工作津补贴发放更应该是为了提高老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