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郡小学老师绩效奖励工资实施总方案(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省、市、区教育局关于老师绩效工作考核的会议精神,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新时期老师绩效津补贴发放标准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导向功能,使我校管理更加科学、更加高效。二、绩效奖励工资的构成及标准:1、绩效工资分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30%。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进入财政工资统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政按月直接拨付给学校,各学校根据绩效考核方案对教职工进行考核,以按月和按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放,原则上一半按月发放,一半按期发放。本方案即只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进行制定实施考核方案。2、学校老师绩考核发放工资来源于学校全体老师绩效工资总量的30%,即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提取标准为小高职称 830 元/人·月、小一职称和科员 772 元/人·月、小二职称为 757 元/人·月,待评和新进人员为592 元/人·月、代课老师为 360/人·月、高级工人职称为 780/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分两部分发放,即一半对应老师月绩效工作考核发放,一半对应老师期末绩效工作发放.3、年度中老师出现职称晋级情况,根据上级认定的时间和级别,逐月对应上级拨款,分时间段相应提取 30%的奖励部分纳入学校老师绩效工作考核来实施发放。三、实施对象:1、东郡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和代课老师。2、以下老师分别采纳不同方式考核,即:(1)借调老师:在借调单位考核,并由借调单位发放其绩效工资。(2)支教老师:在支教单位考核,并由支教单位向本校书面反馈考核情况,由本校发放其绩效工资。四、实施原则:1、以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原则:学校所有的管理行为都是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实施的管理,老师绩效工作津补贴发放更应该是为了提高老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管理措施。2、岗位相适原则:学校因事设岗,人岗相适,择优聘任,按岗定薪。3、责权利一致原则:以实际贡献为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绩效挂钩,合理拉开档次,向取得优秀成绩和做出贡献的老师倾斜。4、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考核科学合理、易操作,结果公开透明。四、具体操作办法:1、配套完善《东郡小学老师月绩效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和《东郡小学老师期末绩效工作考核实施方案》。2、《东郡小学老师月绩效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中考核版块分成“月目标管理考核”部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