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公司章程(经 XXXX 年 XX 月 XX 日第 X 次股东会通过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X 大明、X 小明共同出资,设立 XX 公司,特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定)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XXX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 45 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 股东出资情况如下:出资人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计划首期实缴数额实缴时间X 大明XX 万元XXXX 年 XX 月 XX 日货币400 万元XXXX 年 XX 月 XX 日X 小明XX 万元XXXX 年 XX 月 XX 日货币490 万元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八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在 1 个月内备置股东名册
第九条 各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