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居住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人民币 元/月(¥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第五条 付款
(一)付款时间:乙方按 (月/季度/年)以 (现金/转账)方式支付房租(二)具体支付: 年 月签订合同时,乙方将首次支付租金 元(含 个月房租 元和押金 元);每 (月/季度/年) 日前必须交付房租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房屋租赁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如乙方出于改善居住环境角度需要对房屋设施加以维修或更换需征得甲方同意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以及房屋内甲方提供的物品损坏,所产生的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假如甲方提供的设备或室内物品使用情况异常,请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否则出现问题需由乙方自费维修或赔偿甲方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