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作协议书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贵州茅台酒专卖店办理一事,甲方承诺给乙方办理浙江省温州市 XX 区(乙方报三个区域,具体地址以厂里批准为准)。专卖店供货方式以贵州茅台酒厂年供货协议为准。一、合作内容:甲方承诺帮助乙方办理一套浙江温州地区的贵州茅台酒专卖店手续,年供货量为 3。5 吨(每增加半吨加价 120 万元),专卖店含茅台酒的系列酒,最终供货量为茅台酒厂批文为准,但不低于 3。5 吨,价格为 1300 万元,(不含厂家收取的保证金)。二、付款方式:乙方先期打款 100 万元做为先期办证费用保证金,余款 1200 万元在以乙方名字网上公布专卖店以后一次性付清(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办证时间为 45 个工作日,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及保证金到账起开始计算。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办不下此证,甲方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100 万元,(如超过30 个工作日乙方承担同期银行货款利率作为违约金)。如手续完善,乙方不支付余款,则乙方保证金归甲方,乙方自动方弃专卖店手续,甲方可自行处理该专卖店手续。四、甲方应在收款后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完专卖店开业以前的各项手续。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资料时,乙方不得超过 48 小时送达,否则甲方有权延长办理时间,(所需资料:身份证、相片、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资格证等)。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同意一致履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乙 方:2025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