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老师工作量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老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阔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二、考核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法律规范”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发放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项目设置上设立学校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一线骨干老师津贴、工作量奖、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奖、考勤奖、师德奖等项目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 100 分,其中考勤 10 分、师德 20 分、工作量 40 分、教育教学过程 30 分
1、考勤(10 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假每学期 10 天(含)以内不扣分,超出部分 3 天扣 1 分;事假每学期 5 天(含)以内不扣分,超出部分 1 天扣 1 分;旷工 1 天(含累计)扣 5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师德(20 分)
考核合格及以上得满分,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1)有传播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有传播黄毒书刊、封建迷信、邪教、歪理邪说等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2)道德品质败坏,有生活作风腐化或与学生恋爱等现象的
(3)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利用老师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如受贿、推销教辅资料谋利、有偿家教等)
(5)恶意旷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