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及其解说 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及其解说建国以来,国家正式颁布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主要有四次:l984 年 10 月 13 日由全国教育工会颁布的《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要求》 (试行草案),1991 年 8 月 13 日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的《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1997 年 9 月 1 日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全国教育工会颁布的《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2025 年 9 月 3 日由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2025 年的《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在吸取以往师德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又体现了新的时代精神.现对其予以解说. (一)爱国守法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守法”是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健康稳定进展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进程进一步向前进展,公民的自觉守法显得越来越重要。爱国和守法是全社会人员都应该遵守的道德法律规范,老师当然也不例外.不过,中小学老师的爱国守法又具有自己的特别要求。老师要做到将爱国守法统一于整个教育活动中,除了自己模范地爱国守法外,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在这方面能够分辨是非。近二十年来,我国在教育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l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l994 年 1 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l995 年 9 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法规①①参见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对老师的资格、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老师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学习和宣传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得出现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老师要做到依法执教,首先必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遵守社会秩序,恪守社会公德;其次,老师必须仔细学习和领悟有关教育、老师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把依法执教这一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联系起来,完整地理解依法执教的全部内涵。我们认为,在新时期从事教育工作,应该了解两个最基本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此,本书特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