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段学生考评积重量化管理制度一、总则1、宗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常规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高尚道德品质的形成,提高学生核心素养,全面实施以德育为首,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
2、班主任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学生量化管理考评积分制度,学生此考评积分作为学生德育评价的主要依据
每学期评选一名德育标兵(与学习标兵并重)
3、组织实施:班主任负责制定本班学生量化管理考评积分制度,并统计、量化
4、学期末,班主任收齐全体学生《量化管理考评积分制度》后,交学工处检查、保存
二、实施办法1、每生每学期《学生量化管理考评积分册》初始分值 20 分
2、学生所在班级的量化管理考评分,累计三次进入后 3 名,班主任要求该生拿《积分制度》于次周周日晚自习时间(下同),到学工处接受诫勉谈话、背诵励志主题文章,学工处予以扣除 2 分后,盖章后交班主任保管
3、违反《七大禁令》,学工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班主任要求该生拿《积分制度》到学工处到学工处抄写、学习《中学生守则》《文明礼仪 20 条》
扣除 20 分后,盖章后交班主任保管
4、学生第一次扣满 20 分,到学工处抄写学习《中学生守则》《文明礼仪 20 条》,考试通过后,学工处在《积分制度》上记载,重新盖章后交班主任保管
该生可以重新获得 20 分
5、学生第二次扣满 20 分,给予警告处分(假如原来有处分,则处分升一级)
6、学生第三次扣满 20 分,给予处分升一级处理
约谈家长,下发《学生量化管理积分红线学生告家长书》
7、学生第四次扣满 20 分,给予处分升一级处理,停课 3 天
8、学生学期末《量化管理积分》累计扣分超过 100 分(含),予以劝其转移学习环境处理
三、七大禁令(如有违反,扣除 20 分/次)1、故意损坏公物者2、谈情说爱、传阅色情、凶杀、暴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