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管理处罚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保证计划执行过程的法律规范性,提高计划准确率,整合资源、控制库存,快速响应市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整个股份公司生产运营各相关单位的管理。第三条 职责划分一、运营计划中心负责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违规情况的记录、上报.二、财务中心负责根据处罚办法及违规记录,实施经济处罚。三、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根据处罚办法及违规记录,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绩效考评.第四条 处罚形式和内容一、处罚形式:绩效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二、所有违规记录由运营计划中心负责记录,汇总上报.三、所有经济处罚报财务中心记入相关人员往来。所有记入业务所属办事处的经济处罚,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分解具体责任人后报财务中心记入往来。四、涉及到绩效处罚的扣分记录报人力资源中心,作为人力资源中心对各单位负责人月度绩效指标考评的主要数据来源。 第五条 具体管理办法一、物料需求计划管理 1、运营计划中心计划部负责审核所有物料需求计划;出现计划员审核不及时、不准确(审核时间迟于计划下达时间超过 2 小时、未根据审核依据执行审核),一次扣 1分。2、计划员(包括运营计划中心计划员、子公司计划员、采购中心仓管员)编制计划不合理或出现差错,一次扣 1 分.3、采购中心物料采购不及时(要求到库时间与实际到库时间偏差超过 1 天以上),属一级物料的一次扣 1 分,属二级物料的一次扣 0.5 分,属三级物料的一次扣 0.3 分。4、采购中心未能及时将物料送检、入库(物料到达公司 2 小时后仍未送检、入库),一次扣 1 分。5、采购中心所购物料一次送检合格率低于 98%,一次扣 1 分.6、采购中心库存报表数据出现差错(帐实不符、数据错误),一次扣 1 分。7、采购中心出现超物料需求计划量收货(不包含采购裕量,具体标准见“中电电气集团铜材裕量控制管理办法”),一次扣 1 分。8、财务中心未能按已通过审核的资金预算支付相应资金而影响计划实施,属一级物料的一次扣 1 分,属二级物料的一次扣 0。5 分,属三级物料的一次扣 0。3 分。二、主生产计划管理 1、子公司产成品、半成品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每日报送时间超过上午 9:30、帐实不符、有数据错误等),出现一次扣 1 分。2、子公司在主生产计划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不及时反馈(问题发生后 2小时内仍未反馈),导致计划完成延误,一次扣 1 分。3、子公司技术部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