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阳中专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法律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进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动素养教育.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动学生有个性的全面进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老师制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法律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 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 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 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 9 月 1 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 42 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3)寒暑假每学年共 10 周,一般寒假 3 周(含春节),暑假 7 周。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别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门,下同)的同意。 第七条 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