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为法律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法律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法律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书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1、中药饮片处方内容:① 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
可添列特别要求的项目
② 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楚、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③ 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④ 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⑤ 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2、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① 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② 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根据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③ 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④ 调剂、煎煮的特别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⑤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别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⑥ 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⑦ 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⑧ 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⑨ 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纳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