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2025—2025 年)语言文字是人类智慧和文明的结晶,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促进历史进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事关历史文化传承、经济社会进展和民族团结,事关国民素养提高和人的全面进展,在经济社会进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为促进我区语言文字事业全面进展,依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2025—2025 年)》,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仔细贯彻“大力推广、法律规范使用、科学保护、和谐进展"的工作方针,以有效推动语言文字学习使用和繁荣进展为主题,以深化贯彻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主线,遵循语言文字的进展规律,以创新管理、分类指导为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增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语言文字法制化、法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及科学讨论;加快提升全区各族人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蒙汉双语能力;加快提高蒙古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蒙古语文翻译水平;加快改善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和准确化步伐;加快促进跨省区协作沟通和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和谐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总体目标到 2025 年,普通话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普及,推普工作重心由以城市为核心,逐步向农村牧区拓展,由以“普及”为重点,过渡为“普及与提高"并重
汉语拼音更好地发挥作用
各类城市汉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完成,以农村牧区为重点的区域达标评估工作深化开展,并统筹开展蒙古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
民族语言文字得到更加科学的保护和进展,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更被重视和鼓舞、使用更趋宽泛和法律规范、讨论更加扎实和深化,达斡尔语、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