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了解和评价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建立正常的晋级、任用、调配机制,激励全体中高层管理干部更加勤政敬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各个公司主管级以上,总经理以下中高层管理干部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在集团和各二级集团经营班子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和各二级集团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 年度考核内容第四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是指职业道德、思想觉悟、价值观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和敬业进取精神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是指遵纪守法,办事公正,清正廉明,严于律己
第五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三章 考核机构第六条 集团成立以集团总裁为组长,集团经营副总裁为副组长,集团其他经营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集团人资总监兼任
第七条 各二级集团成立以本二级集团总经理或执行总裁为组长,各二级集团副总经理或总监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各二级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各级考核办公室具体职责:(一)负责中高层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的组织和沟通协调;(二)负责述职考核大会的组织和沟通协调;(三)负责考核资料的准备、发放、计算和汇总;(四)负责考核申诉处理;第八条 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第九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按年初是否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分类考核
(一)年初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采纳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满分为 100 分,其中年度目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