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应急预案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临床应急用血状态,更好地保障临床输血安全,特制订临床用血应急预案
一、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合理、求实地抓好预案的落实工作,保证紧急状态下的临床供血需要,保证临床救治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在临床抢救用血时、紧急用血量超过输血科最低库存量时、需用 RhD 阴性血液或其他稀有血型、设备故障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具体措施如下:1.临床抢救用血情况下(1)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告知,在血型未明情况下,需签《血型未明紧急用血同意书》
(2)临床科室向输血科提出申请
(3)在来不及查明血型及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情况下,输血科可提供 1~2UO 型 RBC 悬液进行抢救用血
(4)输血科以最快的速度查明患者的 ABO 血型、Rh 血型,并进行交叉配血
(5)血型查明及交叉配血后,以配合血液进行输注
2.紧急用血量超过输血科最低库存量时(1)向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需用量及库存情况
(2)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向市卫生局及市中心血站汇报
(3)在市中心血站血液尚未送达输血科时,积极做好临床用血统筹协调安排
限制除急性出血性疾病、恶性肿瘤以外的部分择期手术及非手术患者用血
(4)动员家属及亲友参加互助献血
3.RhD 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的临床用血(1)动员择期手术患者自身储血,术中采纳回收式自身输血
(2)向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汇报并告知市中心血站
(3)在患者亲友中进行筛查,动员符合供血条件者到血站采集血液
4.设备故障情况下(1)立即将库存血液转移到其他正常运行的储血冰箱
(2)立即通知设备科人员维修
(3)维修完毕,须试运行一周以上时间,观察温度控制情况,符合要求方可继续使用
5.传染病的上报:按传染病信息上报管理法律规范执行
三、当紧急情况消逝、输血科库存量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