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律规范员工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意义
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员工培训工作,是激发员工潜能、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养,顺利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
第二条 组织管理
本企业依据自身特点,设立如下培训管理体系: 即:在企业董事总经理的领导下,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设培训中心,是本企业负责员工培训工作的主管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员工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企业各分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其员工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在培训中心的指导下,依据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目标,编制其《员工培训计划》、组织编写员工培训教材,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开展员工培训工作,并定期做好员工培训的总结工作
本企业各部负责人是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责任人;各部门培训接口人是所在部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的负责人,具有上传下达、定期总结、不定期汇报等职责
第三条 培训经费
总公司每年设置培训专项经费,培训经费单独列帐,专款专用;培训经费开支审批程序为:请款单位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申请 (各分公司总经理) (总公司培训经理) 总公司人人力资源部总公司各部门培训接口人各分公司人事培训负责人分公司各部门培训接口人董 事 总 经 理力资源部部长审批 董事总经理批准;第四条 培训大纲编制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会同各分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本企业经营进展规划和各岗位职责等,共同编制;呈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经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董事总经理批准后,根据《员工培训大纲》,编制《员工培训计划》,编写《员工培训教材》,并实施培训项目
第五条 培训计划编制
员工培训计划编制依据是企业和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
总公司各部负责人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编制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并提交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汇总,编制《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及《总公司人员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