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宣传参考提纲(编辑整理:武应林) 根据国务院部署,义务教育学校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目前各地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基本兑现,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当前,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重点是切实做好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是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绩效工资的分配导向,事关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进一步切实做好方案制订、政策解释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帮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做好工作,特制订本宣传参考提纲
1、如何进一步深化理解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重大意义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体观了坚持教育优先进展战略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对广阔老师的亲切关怀,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为确保《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老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与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同步同幅度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有利于依法保障老师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老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任教、终身任教
二是建立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分配激励机制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体现激励功能,关键是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而不是简单的涨工资
绩效工资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适当拉开差距分配,重点向一线老师、骨干老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广阔老师的积极性、制造性
三是进一步健全了老师工资的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改变了过去依靠学校收费解决教职工津贴补贴的现象,有利于老师工资长期稳定正常发放有利于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