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一、基本理念(一)育人为本 全面进展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进展的办学宗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将促进学生健康欢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促进公平 提高质量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教好每一个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加强老师队伍建设,提高老师整体素养;建设适合学生进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进展为本的教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安全和谐 充满活力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以生活技能和自护、自救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和健康教育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师生制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办学 科学治理 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加的现代学校制度
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民众参加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进展
三、实施要求(一)本标准是对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
鉴于全国各地区的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
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促进当地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本标准对学校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老师培训机构要将本标准作为校长和老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阔校长和老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
(三)学校要将本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