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法律规范、内涵进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学校进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理念(一)育人为本 全面进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进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展素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育德智体美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促进公平 提高质量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学生认知、合作、创新等关键能力和职业意识培育,面对每一名学生,教好每一名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建设适合学生进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进展为本的教学;加强老师队伍建设,提高老师整体素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和谐漂亮 充满活力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以生活技能和自护、自救技能为基础的安全与健康教育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漂亮校园,为师生制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办学 科学治理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加的现代学校制度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参加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进展
二、基本内容(包括: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进展、引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