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25〕9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仔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加快推动教育现代化,在总结各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仔细讨论修订,现正式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仔细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法律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动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教 育 部2025 年 12 月 4 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法律规范、内涵进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学校进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理念 (一)育人为本 全面进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进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展素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育德智体美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促进公平 提高质量 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学生认知、合作、创新等关键能力和职业意识培育,面对每一名学生,教好每一名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建设适合学生进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进展为